“……”
“还有,别叫我公主了,我不想别人知道我精灵的身份……你可以叫我爱丽丝阿姨……”
“……”
最后,一行人还是在提图斯的建议下,决定去观光一下大草原五年才举办一次的那达慕大会。
罗兰想了想,本着贼不走空的原则,来到大草原上,情况允许的话,也许能为家里弄回去一些战马呢,就同意了提图斯的建议。
同时提图斯拍着胸脯子保证,自己上一次来到大草原,受到了多么热烈的欢迎,大包大揽地将一行人的日程安排全部包圆了。
本来罗兰还盼望能和原来一样,在旅途中过着衣来张手饭来张口的日子,舒舒服服地在大草原上走上一圈。
但是,罗兰万万没有想到,提图斯一到了广袤的大草原上,彻底失去了他引路的天赋!
别提什么“热烈的欢迎”了,提图斯带着一行人,简直就像一群没头的苍蝇一样乱撞,弄得大家疲惫不堪!
别说人了,就是一条狗,都没有看见!
看着依旧风轻云淡的爱丽丝,可有可无的格里菲斯,亦步亦趋的布里特拉,满脸谄媚的提图斯,最后还有已经累得气喘吁吁的那匹老马,罗兰很明确地意识到,自己的草原之行,从一开始就是那么不靠谱!
现在维克多没有经得自己同意,就将自己和他们一起传送出来,再是作为草原之行最重要人物的精灵公主,竟然提出而来随便走走的说法,最后是提图斯带着大家一顿乱转……
“啊……”
在这柔和的阳光中,在这和煦的春风中,罗兰仰天长啸!
他终于如愿以偿地撒了点野,但是怎么听,怎么觉得罗兰的长啸声中,没有什么直抒胸臆的痛快,反倒是不高兴的憋屈更多一点……
……分割……
大草原,广袤无垠,放眼望去,蓝色的天,绿色的草,一直延绵向远方的天边,和天边的白云混合到一起,直到看不见为止。
大草原有多大?
就算是世代都生活在片大草原上的人,都说不清楚,据一些部落的老人说,最好的马,最好的骑手,从大草原的最东面,跑到最西面,或者从大草原的最南面,跑到最北面,都要足足跑上一个月的时间!
一个月的时间,刚生下来的小马驹,都能欢快地围着它的妈妈撒欢了。
所以,就算是大草原上最野的汉子,也没有跑马过整个大草原!
大草原有多美?
就算是刚刚学会说话的小孩子都知道!
高耸的中央山脉,将来自东方的冷空气全部阻挡,让整个大草原,即使在冬天的时候,也不是那么寒冷。
更不用说春天了,轻柔的春分一遍又一遍地吹过,吹柔了阳光,吹绿了草原,吹开了人们的笑脸!
坐在马上,放牧牛羊,拉上一首大草原特有的长调,惬意,舒畅!
别说时代生活在大草原的土著了,就是第一次来到大草原的霍根,也忍不住爱上了这美丽的大草原和大草原上安定富足的生活。
霍根跟谁都没有提起过,他护卫着商队来到大草原的第一个晚上,就梦见了自己脱下了随身的皮甲,放下了刀剑,拎起长长的套马杆,坐在马上放牧牛羊。
看着牛羊产下小崽,搂着红彤彤脸膛的草原姑娘,端着大草原上最浓烈的马奶酒……
那该是多么快乐的一种生活啊!
但是霍根对这样的生活,也不过是向往向往罢了。
只有他这种平民家庭出身的家伙,才知道自己三级斗气的水平,能够到大商会中做护卫,是多么难得!
这可是自己年迈的老爹,手捧着三十个金币,求爷爷告奶奶才换来的!
霍根就算再向往大草原牧民平静的放牧生活,他也会把这种向往深埋在心底,好好地做好护卫才是正经!
三十个金币啊!自己一家人勒紧裤腰带足足一年才积攒下来,霍根可不能让它白花了!
“啊……”
一声长啸,撕金裂石,即使距离很远,也有刺破耳膜的趋势!
啸声中的憋屈和愤懑,让霍根相当疑惑,是谁,能在这么安宁的大草原上,发出这样的声音?
这的受了多大的委屈啊?!
“霍根!去看看……小心点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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