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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1【要惩恶扬善】(2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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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部经理潘朝彦提出疑问:“若是我们曝光了某人的丑事,别人告我们侵犯隐私权怎么办?”
“那就打官司,打得越热闹越好,”王梓钧笑道,“不过我们做新闻还是要有一个度,至少要做到在打官司时,大部分的市民是站在我们这一边的。”
林旭华问:“如果有人爆料说帮会逼良为娼之类的,我们该不该报道?若是不报答,这种事传开了,我们不是砸自己立下的揭露罪恶的招牌。”
王梓钧敛容道:“什么都我们管,要警察来做什么?小阿飞古惑仔做的坏事可以报道,但和记、新义安的事情,我们报道了也没用。”
(未完待续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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