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十年,来她也知道了厨房是她的克星。
其他的事只要她想学她便可以信手拈来,除了做饭做菜。
但有好朋友教她的一两招便饿不死她。
她洗漱完后,走进厨房,干脆利落的将买回来的食物清洗干净,在汤料煮开了后将食物毫无章法的倒进锅里一锅熟。
十分钟左右后,她端着早餐出来时,男人已穿戴整齐的下楼。
男人淡瞥她一眼,拉开椅子坐在首席的位置。
她怔了下,其实她没准备的他份儿。
但见他已经坐下来,明显是等着开饭的,纷嫩的小嘴一闭一合。
到最后还是默然。
光着脚丫子跑回厨房,拿了两幅消毒过的碗筷出来。
在家里她不喜欢穿鞋子,爱光着脚丫子踩在冰冷的地板上。
家里有暖气,完全不怕冷到她,这是她自小便养成的习惯,改不了。
即使她十年前变得穷困,生活并不如意,家里也不再有暖气,她也一如既往。
这仿佛是她的品性,真改不了。
同样的,兴许是性子使然,她十年前爱上一个人。
少年俊美冷漠的脸上,在面对她时才会展现出别样的柔情。
只属于她的柔情与痛爱。
十年后,他们相遇。
却已经物是人非。
他陌生的看着她,柔情不再,爱意消除。
将她丢尽了太平洋,忘得切底。
只有她,还是无法自拔的陷进去,从新爱上他,即使那时她还认不出他便是十年前的那个他。
好友任萱蔓因此说她爱转牛角尖,说她一头扎进死胡同里,出不来。
听说,“你的丈夫——连慕年就是你的那个死胡同!”
那时候她默然浅笑,只在心里说:“没办法,我发现爱他就是我的本性,不是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吗?”
瞥了眼脚下的地毯,她记得她搬进来这里时,家里是没有地毯的。
她当时还暗自高兴了一番,在心底编织两人一起时的情境。
她光着脚丫子,时而像个懒猫时而像个麻雀,无论是什么,只要有他在,她都是高兴得。
想象只是想象,都是假的。
婚后不久,他二话不说便将家里到处都贴上地毯,也将她的美梦粉碎。
然后,一走就是三个多月。
她的心有多难受,她已经不想再想起,
她不想跟他闹翻,所以对他再外面的一切,熟视无睹。
她回过神来,默然盛了一碗给他,没有说话。
心,堵得慌。
不知说什么,虽然她有无数的话想要对他诉说。
他以为她跟他赌气,故意不理他。
黑眸一眯,讽刺,“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?”
他冷漠和饱含恶意的口吻,她已经习惯了。
他好像永远看她不顺眼,她的存在似乎让他无比的厌恶,从来没有给过好脸色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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