伐清

第六十节 约法(3 / 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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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皇上南狩缅甸,既然皇上都不在,那么大明律自然也随之不复存在。在皇上回来之前,不存在任何叛逆、犯上、投敌的罪名。”既然连罪名都没有了,那么自然更不会有什么十恶不赦之说;至于永历什么时候回来,邓名记得自己的历史上他就没回来过——邓名还没有意识到历史的改变之大已经让这个判断变得不可靠。
但大明律失效不等于不需要法律:
“今天我与诸君、将士以及四川的父老约定,天子回国前律法只有三章:杀人者死,伤人、盗窃抵罪。”
……
本章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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